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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嘉康超市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2441827MA56NXLJ6R
法人代表姓名: 梁俊健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清新市监处罚〔2024〕0107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化妆品标签应当标注下列内容:(五)全成分;”的规定
违法事实: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的行为
处罚依据: 鉴于当事人在本案的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调查,货值较少,无造成严重后果。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参照《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省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的通知》第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属于从轻处罚的档次。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4元;二、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以上罚没款合计10084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 1.0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0.0084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4-02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7-04-02
处罚机关: 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803MB2C37537P
数据来源单位: 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803MB2C37537P
备注:
主办: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      承办:清远市清新区政务数据管理局
运行管理: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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