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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花姐种植场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2441827MABYDDLX85
法人代表姓名: 伍金花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1827********4728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清新市监处罚〔2025〕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
违法事实: 经查,当事人被授权委托人梁国秋陈述称伍金花平时在外地经营餐饮,主要由他负责种植场的日常经营管理,而他又把主要精力放在管理种植方面,所以一时疏忽,忘记为当事人报送2022年度、2023年的年度报告了。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表规定
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改正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行为,并对当事人的行为从轻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0.03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1-22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8-01-22
处罚机关: 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803MB2C37537P
数据来源单位: 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803MB2C37537P
备注:
主办: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      承办:清远市清新区政务数据管理局
运行管理: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
粤ICP备05057909
电话:0763-5817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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