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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维丝曼公寓物业管理(清远市)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1803MA55WK210D
法人代表姓名: 胡琼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21023********3423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清新卫公罚[2023]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
违法事实: 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
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处罚内容: 警告并处罚款陆仟元
罚款金额(万元): 0.6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5-16
处罚有效期: 2026-05-16
公示截止期: 2026-05-16
处罚机关: 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803MB2D28965D
数据来源单位: 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803MB2D28965D
备注:
主办: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      承办:清远市清新区政务数据管理局
运行管理: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
粤ICP备05057909
电话:0763-5817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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