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 设为主页  
行政相对人名称: 清远市清新区丽景宾馆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1827MABWXRTA6X
法人代表姓名: 冯嘉威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1881********0016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清新消行罚决字〔2024〕第00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一般违法
违法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
处罚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清远市清新区丽景宾馆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违法行为责令停止营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3.5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4-26
处罚有效期: 2024-05-10
公示截止期: 2027-04-26
处罚机关: 清远市清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800K30764971M
数据来源单位: 清远市清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800K30764971M
备注:
主办: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      承办:清远市清新区政务数据管理局
运行管理: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
粤ICP备05057909
电话:0763-5817393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微软IE8以上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