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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卫生院(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12441803457123297A
法人代表姓名: 张伟明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1882********0056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376387********3051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证书名称:
许可编号:
许可内容: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变更登记)
许可决定日期 2024-09-12
有效期自: 2024-09-12
有效期至: 2024-09-12
许可机关: 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803MB2D28965D
当前状态: 有效
数据来源单位: 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803MB2D28965D
备注:
主办: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      承办:清远市清新区政务数据管理局
运行管理: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
粤ICP备05057909
电话:0763-5817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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